北京放寬社會組織登記規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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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放寬社會組織登記規定
7 Apr 2011, 9:35 am
從今年起,北京市工商經濟類、社會福利類、公益慈善類和社會服務類的社會組織毋須再找主管單位,可直接登記註冊。
根據現行的管理條例規定,任何一個社會組織需要找到業務主管單位才能登記註冊,而目前找不到政府部門或是具有政府背景的機構掛靠,成為很多社會組織的最大困擾。受此限制,社會組織不僅難以釋放活力、耗損社會資源,而且無法享受稅收優惠和規範的監督監管,夾縫中生存勢必導致發展陷入窘境。
北京市民政局新聞發言人李新京表示,按照「依法審批、分類規範、政府監督、扶持發展」的原則,此舉旨在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會組織,支持、引導其參與社會管理和服務,積極推動社會組織管理創新,促進社會組織健康快速發展。
今年起,「四類社會組織可以到民政部門直接登記」的制度將輻射到全市。為此,北京還將建立和完善登記管理體系以及管理制度,加強對社會組織的日常管理、活動管理和監督管理,並完善社會組織的信息披露、公開承諾等制度,建立第三方社會組織評估機制,讓社會組織的活動更加規範、透明。
(新華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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